翌日,天光微亮,金月宝便起床了,顺手摸了下熟睡的小崽子们,见尿布片干干爽爽也就放心了。
大妮一般是七点起床尿尿,小的那个早一点,六点半。
金月宝看看桌上的座钟,刚过六点,便没叫他们。
昨天两个小娃兴奋的缠着她问什么时候买电视机问了大半夜,这会儿睡得正沉呢。
“怎么不多睡会儿?”
刚走出门,正好和晨练回来的沈江远碰了面,他上身穿着白背心,下身穿着一条半旧不新的军装裤,晶莹的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脸色微红,带着朝阳的味道。
“没,习惯了。”
金月宝眼皮一跳,连忙移开目光。
昨天晚上几个小崽子太闹腾,所以俩人虽然是睡在一张床上,但却什么都没有发生,最后她熬不住,俩崽子还是沈江远哄睡的。
沈江远笑了笑没说话,直接去劈柴。
金月宝见状,也拐去了厨房,不一会儿便升起炊烟袅袅,在这个寂静的早晨,看着格外温馨!
沈江远劈完家里所有的柴,全抱到厨房里去,看到金月宝既要做饭,又要烧火,二话没说,便蹲到地上接替了她的工作。
拉风箱呼呼的响着,男人就是力气大,很快便把火烧的旺旺的。
早餐做得是清淡可口红薯南瓜粥,香甜软糯的红薯和南瓜被切的细细的,煮进烧开的小米粥里,小火慢炖,不一会儿空气中便弥漫出一股沁鼻的甜香味儿。
粥熬好之后,金月宝特意用小碗盛了半碗出来,放凉了递给沈江远,“尝尝看。”
沈江远只以为她是要自己尝味道,也不推辞,直接端过去喝了两口,红薯和南瓜炖的烂烂的,入口即化,带着浓浓的甜香味儿。
而且因为这粥煮的浓香均匀,并不似军区大锅食堂煮的水是水,米是米没什么味儿,所以沈江远喝的时候感觉甚是满足,两口便下了肚儿。
“很好喝,甜甜的。”
沈江远毫不吝啬地竖起大拇指,不禁感叹自己娶了个好媳妇,就是煮粥都比别人家做得香。
“你喜欢就好!”
金月宝点了点头,心道这男人果然是喜欢甜口的。
沈江远在家里不能多待,下午三点之前还要赶去军区训练,所以吃过早饭之后就要走了。
两个小娃一左一右抱住他的腿,舍不得放手。
“二叔叔,你下次什么时候回来?”
“昨天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
“我们还没给放牛娃王二小报仇!”
“……”
两个小娃娃一替一句,说得眼泪汪汪的,金月宝看着都心疼,不得不说,沈江远虽然看起来比较凶,但还是挺讨孩子喜欢的。
想着昨儿夜里他刚回来那会儿,俩小娃跟他还有些多日未见的生疏感呢,这才一晚上,就舍不得放他走了。
“宛静,家铭,你们二叔是保家卫国的大英雄,有重要事情做,乖,等他下回回来再讲故事好不好?”
金月宝不忍心,但看着天色不早,只好将两个宝贝拉回来。
“嗯,我们是乖孩子,不让二叔二婶操心。”
俩小娃瘪了瘪嘴,松开手乖乖的跟沈江远告别。
“泽林长大了,以后要帮着二嫂照顾好家里!”
沈江远拍了拍自家弟弟的肩膀,虽说这是家里的老幺,但那身上却没有其他孩子身上那些恶习。
“走吧,骑自行车。”
原本沈江远是打算跑步到县城里,然后再转军区的专列走得,金月宝知道后,干脆就推出了家里的自行车。
“正好我也要去县城里买些东西,一起吧。”
“行,那就辛苦你了。”
在家乡来信中他已经知道金月宝会骑自行车的事情了,这会儿提起来倒也没有异议。
二人简单的收拾了一番便出发了,金月宝算着时间,特意提前三个小时八点出发,到县城的时候,刚好十一点,沈江远能够赶上车。
有男人在,金月宝自然不会客气,主动把车子让给沈江远骑,自己则是垫了一块棉垫子坐在后座上。
这个时间正是上工的时候,村子里没什么人,倒也算是清净,车轱辘吱悠悠的转着,很快便到了城里。
金月宝惊奇的发现,他们一路上没有停顿,到达县城里之后还早了整整一个小时。
男人力气果然大,耐力也好,金月宝不由暗暗点头。
“时间还早,你想买什么,我陪你。”
沈江远推着车子,停在一家百货商店门前。
金月宝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她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外衫,一头乌发用皮筋随意的绑成马尾,将整个身形拉得高挑干练。
两个人走在路上,看起来格外的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