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到底是大大,骂人一击即中,一点不含糊。
要是这话一转述,方姜得亲自下场,把周至骂个半死不可。
孟时桢见宋圆支支吾吾,遮遮掩掩,猜想对方另有话说。不过她想要这个结果,便帮着方姜说几句小作者不上台面,没啥了不起。“姜姜,我们换一个,比那写文的有名气,比她有流量,有热度。小圆,你那网站上最好的百合作者是谁,我们找她。姜姜,要不我们找找亦舒……”
“不要。”方姜气得把鞋子一蹬,站在沙发上,居高临下,单手叉腰。“就她!她叫什么?周至,就她,就她,我就不信了,她居然敢不答应。她以为她是谁。”作为一个已经佛系到无欲无求,实则是要啥有啥的当红明星,方姜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
刺激。
“好,很好,小破写文的,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
“咳,姜姜,要么这样,我们跟网站聊聊,给她点压力。或者,找人按照她的小说写个剧本,加点别的,就当原创,她也没法拿我们怎么样。她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就让她去告我们好了。”孟时桢说的是时下非常“流行”的一种做法:嫌买版权贵,依葫芦画瓢自己做一版,东加点,西删点,原著作者除了生气基本没辙。
求助法律?好,告,你去告。经过之前好几桩抄袭案,闹得满城皆知,一片声讨。结果呢?原告疲于奔命,忙于举证,抄袭的赚得盆满钵满。判下来侵权又如何,至多赔点钱,拿到钱之前,原告得承受巨大的压力。就算拿到钱,抄袭的笑傲江湖,一根毛都没少,原告呢?起码脱层皮。这还是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换作周至和方姜工作室,周至压根没办法。
谁都知道抄袭这个官司,不好打。
孟时桢没干过这种事情,她不抠门,也不屑于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给人教训除外。
“不要哇……”死忠读者宋圆,发出凄厉哀嚎,百转千回,快赶上《魔笛》里夜后的咏叹调了。
方姜抬起好看的下巴,骄傲得如同女王。“哼,这样多没意思。”
就知道方姜不会同意,孟时桢笑眯眯。“这不是给你出口气嘛。”同意她还勉强呢,这得要花多少人力物力,吃饱了撑着做点什么不好。
“我不气,我跃跃欲试,我充满期待。”
……
孟时桢升起一种不妙的预感,跟宋圆告诉她方姜试图偷东西一样糟糕。
“我要用我的人格魅力,征服她。”一种许久没有新鲜感从心底冒出来,好似给无趣的生活注入一剂清新剂。方姜此刻的感受,有点像《中华小当家》里吃到美妙料理那种味蕾爆炸的感觉。又像是芥末味冲天而起,把她感冒堵塞的鼻子给通了气。
不认识那个写文的,没关系。
没看过她的小说,没关系。
这还是半年以来方姜那么充满斗志的想做一件事。
她要告诉那个写文的她是谁,让她牢牢记住她是谁。
她,方姜,不是一个她可以拒绝的女人。
“小圆,你再打电话给她,告诉她,我请她吃饭。吃啥你们决定。”
这诡秘的发展方向叫宋圆猝不及防,她诶诶诶了好半天,小心翼翼地说:“方老师,商却是个社恐,估计,估计不……肯。”
“嗯?小圆,我相信你的能力。不管她是社畜还是恐龙,你必须把她叫出来。”
宋圆苦着脸,“方老师,叫出来干嘛啊……”难不成要套麻袋打周至一顿?打到头打到手影响更文怎么办?她的更新啊……
“吃饭。”
“是吃饭那个吃饭?”
“还有哪个吃饭?”
“吃……吃生活那种……”
“那是犯法的,脑子一天到晚都在想点什么。”
孟时桢,被无视的孟时桢注视着突然绽放光彩的金主,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注
1、吃生活:挨打,请她吃生活=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