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丁璇看了看街道, 再看看她面前的诸葛亮, 认真地思考了一下, 她此时一剑把诸葛亮捅了,会不会引起周围人的慌乱。
关中是汉人胡人和羌人混杂的地方,民风远比中原之地彪悍,又因为长期的军阀混战,大街上死个把人,百姓已经见怪不怪了。
莫说她此时只是杀了一个人, 纵然多杀几个,周围的也人也不会多瞧一眼。
撑死会稍稍离她远一点, 省得被鲜血溅到身上,回家还要洗衣服。
但转念一想,诸葛亮身边的赵云是以敏捷著名的,她能抢在旁的武将没有察觉前杀人,但在赵云这个无论是什么都能百分百闪避的人身上, 她那点武功,怕是不够看。
罗贯中大大描写赵云武功时,是如飘瑞雪,若舞梨花,极具美感,却也极具威慑力。
赵云冲阵杀人时,行云流水彷如画卷般好看, 这种美景, 她欣赏欣赏就得了, 没必要自己亲身体验一把。
再说了,诸葛亮是个bug,她也满身的外挂金手指,外挂对外挂,她还就不信了,诸葛亮能把她耍得团团转
整了整心情,丁璇把诸葛亮请进了屋“先生神机妙算,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想来已经算到如何劝说马腾的事情了。”
“只是不知道,先生几日能劝服马腾归降”
诸葛亮摇了摇羽扇,看着丁璇笑了笑,道“夫人几天,亮便几天。”
说到这,诸葛亮声音微顿,又道“只是江东孙策彼时正在厉兵秣马,随时都有可能横渡长江天险,夫人可不要在关中耽搁太久。”
丁璇挑挑眉,道“我原本的打算是我来处理关中的马腾和袁尚,你去荆州之地,抗击孙策,哪曾想,我前脚刚到,你后脚就跟来了。”
作为一个人,太有能力了也不好。
就跟诸葛亮一样,太聪明,又能看天象知天气,把所有人玩弄于鼓掌之中,她怎么就这么恨呢。
不行,她要摆脱他的阴影。
丁璇道“这样吧,你我既然都来了,便分头行事。”
“马腾和马超,你我各选一个,看谁能先把他们说服了。”
丁璇下巴微抬,道“慢的那个人,就去守荆州,攻打孙策,如何”
说实话,她并不是很想去荆州,因为她知道,孙策与刘备不同,孙策是不会投降她的。
心怀万民,和心怀天下,是两个概念。
孙策想争的,是天下,是乱世之中他为王,成就一方霸业。
刘备虽然也有这种想法,但当有人比他更有能力,也会善待万民的人出现时,他是可以归降的。
说到底,天下和百姓,两者只能选一时,他会选择百姓,他更希望乱世尽快结束,百姓们过上好日子。
而不是诸侯王们互相讨伐,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
孙策是不会降的,更何况他占据了长江天险,最次也是偏居一方,南面称孤,成就一方霸业。
好看的人在她这都有特权,尤其是孙策与周瑜又是名动一方的好看的人,又与她无冤无仇,这种情况下,她很难对孙策周瑜下杀手。
诸葛亮就不同了,最拿手的就是坑人了。
他去最合适了。
但是不知怎地,诸葛亮并没有去荆州的打算,在北方之地跟她在这耗上了,委实让人捉摸不清楚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若换了旁人,她还能猜一猜,可那人是诸葛亮时,她便歇了猜诸葛亮心思的念头。
索性不如光明正大比试一场,谁输了,谁去江东之地对付孙策。
诸葛亮虽然很聪明,但她并不觉得她会输。
诸葛亮言笑晏晏“便依夫人所言。”
诸葛亮长得极好看,寻常男子站在他身边时,都被他的光芒所掩盖,变成衬托红花的绿叶。
可当诸葛亮身后的是赵云时,二人便是平分秋色的赏心悦目。
赵云萧萧如竹,皎皎似月,丁璇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公孙瓒尚未出孝期,赵云穿的是一身白衣,就连额上,也勒着白色的抹额,露水悠悠般的眸子看过来时,纯良得像是某种不谙世事的食草动物。
公孙瓒刚去世,赵云不似初见时的明媚,眼睑微敛,薄唇微抿,别有一番撩人悲伤在心头,让人只想把他捧在心底,好好呵护一番。
丁璇又看了一眼。
说起来诸葛亮挺喜欢用赵云的,不等赵云守完孝,便把赵云拉出来跟他一块来关中,这白衫白袍白抹额的,让她都忍不住想起三国中另外一位以白衣银甲著名的战将锦马超了。
等等,白衣白袍锦马超
刹那间,丁璇好像明白了什么。
诸葛亮对赵云可没有她对赵云这么贴心,会考虑赵云守孝什么的,不会派给赵云特别多的事情,让赵云安心给公孙瓒守灵。
如果考虑到这一点,诸葛亮完全可以带张飞过来。
哪怕嫌弃张飞莽撞,还有一个关羽在闲着。
关羽武功高强且细心,而且关羽很早之前便想跟马超比试一场了,可诸葛亮偏偏没有带他们,而是带了赵云。
诸葛亮之所以带赵云来关中,是为了马超。
赵云和马超,都是习惯白衣银甲银枪和白马的人,面容同样清隽无俦,在夜里光线不太好的地方时,离得远了,根本分不清究竟是马超还是赵云。
在后世的游戏里,马超赵云从来弄得跟双胞胎一样。
微风拂过窗台,送来阵阵花香,丁璇倒了一杯茶,扬了扬眉梢“我有要事借子龙一用,先生想来不会不同意吧”
这一次,她终于可以将他一军了。
诸葛亮眉间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羽扇按在胸口,停了一会儿,又开始摇,道“夫人只管借便是。”
“就这样说定了。”
丁璇放下茶杯,粲然一笑“我选择马超。”
丁璇带着赵云开始部署。
至于赵云走后,诸葛亮会不会有危险,丁璇觉得,根本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