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凭啥听你的”李桂芳火气又上来了, 斜眼看了下正冲着甄讨厌嗷嗷叫的甄美,那身影仿佛已经跟她那糟心儿媳重叠了。
哪怕甄美跟何小红长得并不像,可李桂芳却固执的认为, 甄美就是复刻了何小红所有的缺点,一定是这样的, 必须是这样的, 他们老苗家才不会出这种里外都透着无比糟心的傻玩意儿
可问题就在于,这些年来, 李桂芳都没能把何小红打死, 她还真能把甄美给打死了
甄讨厌似乎看出了李桂芳的态度有些松动,她本着送佛送到西的想法,临走前又提醒了一句“记着,你必须做到完完全全的一碗水端平,眼下你家四个娃儿,吃喝穿用一定得一模一样,丁点儿差都不能有唉, 比我家强, 我烧个鱼头都得平均切成三份”
撂下最后那句话后, 甄讨厌摆摆手走人了,她还得回家吃晚饭呢。
李桂芳冲着甄讨厌的背影啐了一口“一碗水端平她也能闹就跟她亲妈一样是个作死胚”
可惜, 甄讨厌走得快,没听到这个话,不过李桂芳原也不是说给她听的。在骂了这句话后,李桂芳又将目光落在了甄美面上, 黑着脸上下打量着,仿佛在思考些什么。
说句实在话,李桂芳从来就不是一个聪明的人,她做事一贯就是直来直去,心里想什么面上摆出来的就是什么,心计城府这类词儿跟她永远都是绝缘的。而且,她早已习惯了凭经验做事,家里人不听话咋办骂一顿呗一顿不够就两顿,或者也可以依着一天三顿的破口大骂,天天骂月月骂年年骂,骂到对方服软听话为止。
讲道理,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要脸面的,都是希望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的。这就是为啥,当年她固执着不把儿子给婆家,婆家人最终不得不妥协的缘故。真不是她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她铁了心的跟你闹,要么她死,要么你妥协,二选一的结果就是,苗家那边举双手投降了。
而眼下,李桂芳遭遇了她命定的对手。
甄美亦如多年前的李桂芳,而李桂芳却成为了她当年最痛恨的公婆等人。
仍然是二选一的抉择,也依旧是赌上了一条人命。
要么一方死,要么另一方妥协。
这一刻,李桂芳终于感受到了她公婆当年不得不退让的憋屈。
没办法啊又不能真的搞出人命来甄美才刚回到苗家不久,就往死里虐待到时候村里人咋说啊哪怕以前甄美在老甄家也闹腾,可这属于小孩子之间的打闹。小孩子打架没人管的,可要是当奶奶的把亲孙女往死里折腾,或者直接将人扫地出门,你看村里管不管别忘了,李桂芳公婆虽然老早就没了,可她还有大伯子二伯子和小叔子,平常她管教孩子没人管,那是因为孩子自身不闹腾,真要是闹起来了,苗家亲戚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把孩子打死。
再就是
现在是法治社会啊
李桂芳突然间就不知道该咋办才好了。也是在这一刻,她终于明白了,获胜者不一定真有多厉害,而是在于你的头铁不铁
甄美啊她叫啥甄美呢她就该叫甄铁头
甭管前方是什么,先一头撞上去,要么血溅当场,要么命硬苟住。就这种德行吧,迟早会被现实狠狠的教训。可问题是,甄美还没让现实教训过,所以
一旁的村长刚将看热闹的人轰走,转身就看到这对亲祖孙俩就这么对峙上了,顿时大感头疼“苗大娘,我知道你疼毓秀,这事儿吧唉,不换就不换吧,可你对几个娃好歹也要公平一点,至少别闹得那么难看,只要不闹起来,我也懒得管你家这点事,你闹起来我这面子上不好看啊。当村长的总不能天天为你家解决问题吧”
李桂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强行将一肚子的火往下摁“村长,你也瞅着了,甄美这娃呀,被他们老甄家教坏了她要是打小就养在我身边的,还能是这么个德行”
村长心道,德行这玩意儿不是天生的吗不过再转念一想,也对,想当年盼娣为了个名字大闹的事儿他还记忆犹新,可如今再瞅瞅盼娣,那娃儿早就被收拾得服服帖帖了。假如说,甄美这孩子打小就是由李桂芳养大的,要么被打服了,要么被打死了。
想到这里,村长只摇头叹气“苗大娘你要明白,换孩子的人是你儿媳妇。这要是今个儿你把甄家的娃儿养坏了,那就是你的不对。可甄家要是把你家的娃儿养坏了”
“那我就要捏着鼻子认下了。”
“对就是这个理”
李桂芳好气啊可她再气也没别的法子,就因为她家那糟心儿媳妇,她是处处不占理,又想起自己刚听到看热闹的人里头有说毓秀坏话的,她就更生气了“那些人骂何小红,该骂我,我也认了。可他们凭啥还要说毓秀还白眼狼气死我了”
村长都要忍不住翻白眼了,他算是看出来了,李桂芳是真的将毓秀那孩子当成心头肉了,连别人私底下说两句都不让“行了吧,这日子总归还是要过的。甄美这孩子,到底是你的亲孙女,我也不指望你有多疼她,大面子上过得去总行吧我这还忙着呢,就这么些日子,你说我为你们家那点儿破事跑了多少趟了对了,回头记得给孩子上户口。”
上户口李桂芳恨不得给她上坟
可碍于村长就在跟前等着,李桂芳不得不选择暂时妥协,毕竟也没有其他好法子了。她扭头高喊了一声盼娣,让盼娣去生火做饭。
大概是意识到了李桂芳终于妥协了,甄美哪怕浑身上下没有哪处是不疼的,还是硬撑着一口气扬着脑袋往院子里去了。
“我看你回头咋遭罪”李桂芳咬着后槽牙开口道。
甄美不怕的,铁头娃有啥好怕的,反正杠得过就杠,杠不过就死。
见状,村长也终于满意了,只是临走前又叮嘱了几句,让李桂芳千万忍住,哪有年纪一大把还跟一个小孩儿计较的她就是个没脑子的娃儿,你是她奶,你要好好教她,而不是火气上来就揍她。
李桂芳能说什么呢只能先把村长这尊大佛送走,横竖甄美眼下哪里也去不了,有的是时间慢慢管教。
苗家非常短暂的恢复了平静。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仅仅在这一夜里,甄美没折腾,一方面是她身上太疼了折腾不起来了,另一方面也是晚饭很公平,全家一起喝稀粥。
就在苗家处于风平浪静之时,村里各家各户都在议论纷纷。
今个儿下午那场闹剧太精彩了,跟事情有关的人当然是无比糟心,可假如跳出当局者的心态,以一个单纯的旁观者来看,这简直就是格外下饭的戏码。村里百多户人家,绝大多数都跟苗家没太多瓜葛,就算确实有一些是沾亲带故的,可亲戚家的闹剧看着不是更有意思谈论起来也就更刺激了。
“我认识李桂芳都几十年了,头一次知道她脑子有病”
“真的有病啊不是她那个刚认回来的孙女瞎说的”
“她要是没毛病,为啥对个外人比对自己人都好以前那不是不知道吗这都知道了,咋还这样呢就算毓秀聪明能读书,可这种放着亲的不疼,非铁了心的往死里补贴外人说她没毛病,你信反正我要是我,就算别人家的再有出息,顶多也就跟亲生的一个待遇,不可能越过去的。你说书看,正常人会对别人家的娃儿比对自家的好吗”
“也是哦,别人家的娃儿再有本事,跟我有啥关系呢甄家那大学生比毓秀还聪明呢,要白给我当儿子我倒是乐意,要是叫我越过我儿子只对他好我傻了吧”
“可不就是这个理你说偏心眼儿没啥的,谁也不是一个娃儿,偏心其中一个有啥不对的可放着自家亲生的不疼,非要跑去疼别人家的娃儿,不是有病是什么自家的娃儿嘴上再怎么嫌弃,那也是自家的”
村里不少人觉得,甄美是烦人,可她说的也是有点道理的。
关键李桂芳要是重男轻女,大家还是能够理解的,毕竟就算上头一直在强调,男女都一样,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可千百年来的老传统哪儿是说丢就丢的说句难听话,新社会才多少年老传统又是多少年儿子啊,传宗接代的哟
可李桂芳不是重男轻女啊她是重别人家的娃儿,轻自己家的娃儿。
“毓秀啊,就算成绩再好,她骨子里流的也不是苗家的血话说回来,我咋记得以前李桂芳不是这个样子的这是年纪大了不中用了老糊涂了”
“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五花八门的猜测就这样在村里各家各户传播着。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因为今个儿这一出太惊人。
甄美简直就是一大杀器,在她之前,哪怕村里人也都知道李桂芳更偏疼毓秀,可并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因为没人闹啊苗家自个儿人不闹腾不说出来,外人肯定不清楚其中的细节,只以为是普通的偏爱,这也没啥的。事实上,村里家家户户都是这样的,都说十根手指头尚且有长短,家里那么多娃儿,咋可能真的做到一碗水端平呢
可也没谁家是像李桂芳那样的啊
十根手指头的确不一样长短,那也没得说剁了其中几个啊
更别提,就算自个儿的手指头再不咋地,也不能剁了自个儿手指头稀罕别人的吧
有病。
确实有病。
还是病得不轻,基本上宣告不治的那一种。
其他人家里都议论成这样了,甄家这边自然也不会当作没事人一般。事实上,等甄讨厌离开苗家回到自家时,看到的就是个哭成了泪人的儿媳妇。
不是她大儿媳,是二儿子甄兴华的媳妇周萍。
“你咋了兴华”说实话,任凭谁看到这一幕都很容易想歪的。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甄讨厌跟她三儿子还真是心有灵犀,娘俩想到一块儿去了。
周萍忙摆手说甄兴华没事,可她一边说着没事一边又忍不住落下泪来。还是一旁的甄大伯娘同情的看了她一眼,帮着她解释了几句。
却说,冯家人来退婚后,周萍是想瞒着甄兴华不说的,可她那性子瞒得住啥事儿呢刚一进病房就被甄兴华看穿了,几句追问之后,就将事情原原本本的全都说了。甄兴华当时就愣住了,缓过来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也没再说啥。倒是去探病的甄老三劝她回家歇一晚,横竖他跟厂子里请了三天假,帮着守一晚也没啥的。
甄兴华的病情已经缓解下来了,医生的意思是,最好能静养一段时间,同时也叮嘱可能会发生头晕目眩这种情况,让陪床的家属注意一些。可总得来说,甄兴华是能够自理的,陪护也只是图个安心而已。
只这般,在甄兴华兄弟俩的劝说下,周萍到底还是乖乖的回了家,她没等甄珠那车,自个儿走路回到了村里,那会儿还没到傍晚呢,她听了个七七八八,然后绕道来了甄家老屋这边。
“二弟妹她是心里难受,本来嘛,毓秀不想回来,也不好太过勉强孩子,这边珠珠也是舍不得。就想着不换就不换呗,可下午那个事儿”
周萍才被说服不换了,又觉得不换吧,毓秀得多苦呢“小美、小美咋变成那样了她以前不那样啊”
甄讨厌这回是真没忍住翻了个白眼“那不废话吗在咱们家里,她是独一个闺女,又是最小的娃儿,她折腾啥要折腾也是折腾珠珠,可她又打不过。现在呢从家里最好的变成了最差的,猫嫌狗厌的,她能忍得住才叫怪了”
讲道理,周萍并不心疼甄美,实在是因为甄美打小就爱跟甄珠攀比。别看每次打架最后都是甄珠获胜了,可挑起争端的永远都是甄美。再说了,打架啊,既然是打架哪有可能不受伤呢甄珠每次都能获胜,并不代表她每次都能全身而退,被打伤被咬出血都是家常便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