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混蛋是背对着我的。
他还在洗水里的“皮”!
突然间,一颗子弹袭来,他根本来不及反应。
子弹击中了他的后背,那混蛋疼的瞬间站了起来。
9毫米的子弹,杀伤力真的是很有限。
那混蛋没死!
他还活着!
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把我的伯莱塔1911,换成1143毫米的。
不然九毫米的威力实在太烂了!
“哦,妈的!”
“看来要弄一把标配呀!”
我心里郁闷的大叫,也快速从树林站了起来。
黑暗中,我盯着水边的那个野人,那混蛋好像发现了我。
他忍着背后的枪伤,竟然整张脸都在扭曲。
我不等他喊话。
biu——!!
biu——!!
我又快速向他补了两枪。
两道火星在树林里飞射,这一次我又打中了。
那个家伙身体略微晃动,随后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哼,蠢货!”
“老子打你三枪,有本事你他妈还不死!”
望着水边倒地的那个野人,我提着手枪,快速向他跑去。
刚刚的三声枪响,他的后背中了一枪,前面胸口和脖子同时又中了一枪。
他弹孔里的鲜血在向外喷,这混蛋表情痛苦的倒在了地上挣扎。
不得不说,野人抗揍啊,混蛋竟然还活着!
我快速看了一眼周围的黑暗,发现加鲁鲁人再没有了暗哨。
宾铁和哈达巴克,他们看到我跑向水边,也在树林里快速追了过来。
我们几人来到洪水边上,大家全都盯着地上的那个野人。
那是一个皮肤乌黑的男人,看起来有些年纪。
他有着乱糟糟的黑发,满脸皱纹,正捂着喉咙上的伤口,一脸惊恐的盯着我们。
“妈的!”
“人皮!”
“这家伙洗的原来是张人皮!”